甘泉纪委出台“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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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并及时下发各部门单位,推动各部门、单位“廉政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
    为了促进“廉政监督员”职责正确履行职责,该县纪委、监察局近日专门制定了“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一是为人正直、处事公道。要敢于监督单位经济生活中的不正之风,敢于和不正之风做斗争。二是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工作中既要对单位负责,也要对制度负责,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和单位领导搞权钱交易。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执纪。要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及我县执行“五笔会签”相关要求严格监督,坚决杜绝事前签单,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改变会签顺序。四是发扬民主、定期公开。要充分发挥单位职工的监督作用,督促单位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公开财务,主动听取职工意见,并将其落实于监督之中。五是热衷本职、上下沟通。廉政监督员要热衷本质工作,经常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多与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争取他们的支持。
    “廉政监督员”,是该县纪委、监察局为了加强与驻在部门的联动,弥补统一管理后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断档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敢于监督的基本要求选取的。各部门、单位“廉政监督员”选定后,要征求所属纪工委监察室意见。该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廉政监督员”除参与本部门、单位财务报账“五笔会签”等重要工作外,还要定期向派出(驻)机构报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等。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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