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加强救灾救助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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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延安市加强救灾救助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实施方案》明确了灾后重建各项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救灾救助和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等三方面12项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并按照工作职责,对审计、财政、民政、规划、住建等部门进行了责任划分。对违反灾后重建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存在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虚报冒领、非法募集和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或优亲厚友、有偿发放灾后重建资金物资以及虚列支出、套取或骗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隐匿、变卖、损坏、遗弃、丢失、浪费或管理不当损毁重建资金物资;违规采购、捞取好处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违反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等各项程序以及擅自变更审批的建设方案、改变建设内容;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九种情形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并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救灾救助资金物资及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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