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有8个县区完成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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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7月2日,全市已有8个县区完成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已经建立2802个,占村委会总数3386个的82.75%。


  一、已经完成任务的县区(8个)

  延长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黄龙县、宝塔区、安塞县、黄陵县

  二 、正在建立的县区先后排序(5个)

  1、子长县。已经建立331个,占村委会总数358个的92.46%;
  2、富县。已经建立216个,占村委会总数240个的90.00%;
  3、宜川县。已经建立145个,占村委会总数202个的71.78%;
  4、洛川县。已经建立176个,占村委会总数371个的47.44%;
  5、延川县。已经建立65个,占村委会总数346个的18.79%。
  按照市纪委主要领导要求,没完成建立任务的要在下次通报前基本完成建立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向市纪委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文章来源:延安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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