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
子长县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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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学习培训既生动又具体,让人深受启发。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争当党风廉政建设标兵。”在参加了全县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会后,子长县石家湾中心社区主任惠仲弘深有感触地说。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施行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法规。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规范廉洁履职行为,提升廉洁履职能力,7月12日,子长县特邀请省纪委党风室主任魏建国,对全县26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专题培训。培训中,在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对照《若干规定》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中的“3禁止19不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中的“5禁止22不准”、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同时利用近年来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大家明确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什么不敢为。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用心记录,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通过培训讲课,使参会的基层干部认识到了学习贯彻《若干规定》的重要性,增强了廉洁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了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甘于奉献的信心和决心。

 

  “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是当前子长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头戏,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着力点。”子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茆梅芳介绍说,根据中省市纪委关于“年内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一次专门培训”的要求,该县各乡镇已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若干规定》的教育培训。针对乡村两级干部在文化程度、理论水平、工作业务的差异,坚持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对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全体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村监委会主任、村会计进行培训,做到所有基层干部《若干规定》培训全覆盖。结合各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履职情况,用通俗的语言、身边的事实,将《若干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化、形象化。采取专家辅导、专题讨论、知识测试、经验交流、案例讲述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对《若干规定》入心入脑,并潜移默化成自觉的行为规范。各乡镇通过党委书记带头学,党委中心组集体学,组织党员干部培训集中学,促进基层干部全面掌握《若干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领会《规若干定》的精神实质,增强落实《若干规定》的政治责任感。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采取远程教育、专栏、展板、简报、横幅、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若干规定》进行大力宣传,使《若干规定》深入农村基层,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目前,该县农村基层已掀起了“学《规定》、促廉洁、做表率”活动的热潮,各乡镇、各村(街、 社区)加快改革发展的思路更清晰、任务目标更明确、推进措施更有力,初步实现了“干部受教育、作风更扎实、形象大提升、工作上台阶”的预期目标,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子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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