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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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富县召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富县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从5月25日开始至今年年底结束,分安排部署、清理纠正、专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治理的重点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同时也明确要将党政机关的特种用车和其他非公务性车辆,以及党政机关下属其事业单位的各类车辆一并列入此次登记范围,清理登记面将覆盖到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部车辆。

 

    据悉,该县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期间,将暂停审批、购置公务用车。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并认定的违规车辆,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换回退回”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将按自查自纠从宽处理、瞒报不纠从严处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后作出处理。

 

    这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上,一些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用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深化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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