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对4名新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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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为民,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根据长纪发[2009] 46号文件要求,延长县纪委对新拟提拔的4名科级领导进行人前廉政考试。

 

    考试对象是经县委常委会于11月8日研究拟新提拔使用的4名领导干部,具体人员有:张仪、常勇、臧国锋、冯毅。考试内容:依《延长县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实施意见》(长纪发[2009]46号文件)规定内容为准。2011年11月10日下午2:30—4:30在县纪委4楼会议室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实行百分制。采取开卷考试,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各参考人员对开始高度重视廉。

 

  考试结束后,当天下午进行了阅卷。考试成绩合格率100%。考试成绩将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选先进和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延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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