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政府纠风办在创建工作中推行“主副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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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力推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宝塔区纠风办在所有参与“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的单位中推行“主副岗工作制度”。

    一、“主副岗工作制度”内容

    主副岗工作制度指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单位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两个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主副岗,主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副岗为协办人员,当主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副岗责任人应自动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保证每个工作岗位不会因无人在岗而延误工作。

    二、“主副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法

    主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出差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站所或窗口单位负责人履行报告、请假手续,并向副岗责任人做好交代工作,情况特殊不能及时交代的,副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副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对确实解决不了的事项,要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办法,不得无故耽误,并向服务对象进行解释说明。主岗责任人和副岗责任人同时离岗期间,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单位负责人要做好相应事务的落实工作,主岗回到工作岗位后,副岗应及时向主岗交接工作。主副岗责任人因部门行业人事变动或岗位调整等应及时进行调整人员,并及时落实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主副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岗、缺位或延误业务的正常办理,影响服务效率和质量,凡因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落实主副岗工作制度作为年终考评“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的重要内容。

 

                 

文章来源: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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