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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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9号、10号文件出台后,富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使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中纪委9号、10号文件出台后,该县先后多次召开组织、编办、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讨论。同时,对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时限任务。
    二是结合全县实际,狠抓工作落实。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求,结合全县实际,该县编委会将派驻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31名纪检监察人员全部划转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实现了人员优化组合。6月份,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8月3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报请市纪委批复后,为县纪委增设了一名副书记和非中共人士监察局副局长,成立了干部室、六大纪工委(监察室)和“三问”办(加挂“富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和富县投资环境保障办公室”),同时,共为六大纪工委配备正科级纪检监察员7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2名,充实了纪工委、监察室力量。目前,各相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已经县委发文任命,共有25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拨交流到重要岗位。六大纪工委(监察室)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切实整合了人才资源,优化了队伍结构。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及时教育培训。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现统一管理后,该县于12月4日及时对新任的4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签定了《廉洁承诺书》,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同时,针对纪工委(监察室)成立后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系统培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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