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在推行“五笔会签”财务制度执行以来,按照“诚信为本,严格审批,不做假账”的原则,严把“三个关口”,做到了责任明确,实施规范,监督严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0年,全县“五笔会签” 共报账4739笔,涉及金额8.4616亿元;因不符合“五笔会签”要求,拒付480笔,涉及金额942.5万元;纠正不合理报账271笔,涉及金额1389. 8万元。
(一)严把“程序关”,夯实“五笔会签”责任主体。对执行“五笔会签”相关人员进行明确。分别由各单位报销的条据由经办人员签字后,经报账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依次审核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审批报销。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不设监察机构的单位,由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会签职责;对不设监察机构也不设党支部的单位,由单位民主推选一名代表履行会签职责;对因编制少,达不到五人签字的单位,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后实行人人会签。
(二)严把“制度关”,完善“五笔会签”报账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单位财务报账工作,扩大财务支出透明度,杜绝不合理开支,促进各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我县在全县会计核算集中报账单位执行“五笔会签”报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总结经验,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五笔会签”报账制度。一是扩大执行单位范围。在对会计中心集中核算执行“五笔会签”报账制度的166个单位财务报账情况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又对未纳入集中报账的24个自收自支和差额预算的企事业单位执行了“五笔会签”报账制度,使目前执行单位总数达到了190个。二是率先在全县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五笔会签”报账制度。从2008年5月10日起对各部门、单位的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五笔会签”报账制度。具体程序为:参照独立核算单位“五笔会签”财务报账制度执行,即各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款项支付报销,分别由单位(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或甲方技术人员)、财务主管人、纪检负责人依次进行审签后,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执行范围为所有纳入县、乡两级管理的项目资金,包括各种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政府性贷款、捐款和单位自筹的专项资金;报账业务主要为纳入专项资金账户的所有款项,包括专项资金预付款、拨付款、各类往来账款、工程直(间)接费用及工程管理费用等款项。
(三)严把“执行关”,确保“五笔会签”有效落实。一是严格审批单位呈报方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报账。二是严格核对签字人员笔迹。对参与“五笔会签”人员,在会计局报账单上核对签字笔迹,会计局对不符合“五笔会签”要求的条据坚决拒付;三是严格程序更换“五笔会签”人员。确因工作调动需要更换的须有单位书面报告及相关文件,经县纪委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县纪委深入到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纠正,责令限期整改。
“五笔会签”报账制度的大力推行,更加规范了财政资金运作,强化了财务支出监督,提高了财务管理透明度、收到了源头治腐效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宜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