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与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黄陵县监察局探索出项目建设中的有效监督办法,真正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有力地遏制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为项目建设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提供了保证。
一是把好事前审核关,监察机关对全县所有项目的前期审批资料,尤其是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许可书、规划书、环评、财政评审等相关资料进行逐项审核,对审批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或资料缺失的项目暂缓,不准进入下一个程序。对审核项目采取备案制,详细记录项目的资料的审核情况,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严把初始关,有效遏制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未批先建、盲目上项目等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把好事中监督关。主要是对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监察机关从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企业的资格审查、招投标活动过程等进行全程认真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不准入围,对有围标、串标、恶意竞争的企业留下不良记录;同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严格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程序办事,有效地维护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把好事后检查关。在工程进入施工后,监察机关深入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检查各类合同的签订情况,是否存在分包转包问题,工程是否按合同、按设计意见实施,有无擅自调整规划、变更设计等违规问题。在项目完工后对该工程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情况,真正做到全程、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依法依规实施。
黄陵县在项目建设中,监察机关严把“三关”,及时纠正一些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对易整改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在项目完工后必须整改到位,对确实不能整改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随着监督办法的不断完善,监督环节胡不断科学,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规范项目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步入了规范、廉洁、高效运行的良性轨道。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