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命名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决定》的通知,决定命名宝塔区人民政府、甘泉县人民政府、安塞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宝塔区教育局 、吴起县交通局、志丹县检察院 、安塞县林业局、子长县财政局、延川县地税局、延长县民政局、甘泉县林业局、富县林业局、宜川县水利水土保持局、洛川县国土资源局、黄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黄龙县水利水土保持局、宝塔区姚店镇政府、吴起县周湾镇政府、志丹县顺宁镇政府、安塞县沿河湾镇政府、子长县瓦窑堡镇政府、延川县永坪镇政府、延长县郭旗乡政府、甘泉县城关镇政府、富县富城镇政府、宜川县秋林镇政府、洛川县交口河镇政府、黄陵县店头镇政府、黄龙县崾崄乡政府为“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
通知要求,各示范点单位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示范点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市水利水土保持局、宝塔区枣园镇人民政府被确立为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单位。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