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八条严禁”狠刹公款吃喝风
富平:“八条严禁”狠刹公款吃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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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中共富平县纪委、富平县监察厅发出了《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在全县开展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歪风。提出“八条严禁”:
    (一)严禁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
    (二)严禁利用学习、培训、开会等机会相互宴请;
    (三)严禁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用公款宴请领导或机关工作人员;
    (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严禁用公款宴请私人亲朋好友和接待其他非公务活动;
    (六)严禁以任何名目到下级机关、企业、事业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招待费用;
    (七)严禁以赊欠等形式用公款大吃大喝;
    (八)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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