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纪委“四个严格”规范述廉
蒲城纪委“四个严格”规范述廉
打印

     蒲城县纪委“四个严格”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述廉工作。一是严格工作程序。确定好述廉对象后,发送述廉通知书,由县纪委常委带领访廉工作组,深入述廉对象单位,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述廉准备工作。二是严格述廉内容。做到四个必述,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必述,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必述,以廉政促勤政情况必述,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必述。三是严格质询评议。由县纪委委员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等进行“点题”询问,要求述廉对象实事求是回答。在询问的基础上,由参会的县纪委委员、邀请列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共同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四是严格整改落实。县纪委将民主测评结果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述廉对象,要求述廉对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县纪委跟踪督查,确保述廉工作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蒲城县纪委


上一条: 富平:“八条严禁”狠刹公款吃喝风
下一条: 合阳县见缝插针抓党风廉政宣教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