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纪委监察局突出“六强”,不断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迈入新台阶。
一是“强基础”。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调整充实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成员,完善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和案件管理人员在履行各项职能方面的具体任务,为案管工作配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基本实现案件管理办公现代化,为案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管理”。把对办案程序、办案过程、办案行为“三位一体”的案管监督统一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之中。逐渐健全案件从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直至结案的动态管理,并做好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三是“强制度”。建立并执行一整套办案制度,制定了《大荔县案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查办案件流程实用手册》《案件回访》等制度,从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入手,不仅抓住了办案质量,而且有效地调动了办案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强督查”。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基层办案专题汇报会,及时掌握线索及办案情况,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给予协调指导;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五是“强治本。针对在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强化落实工作。 并要求将“一案双报告”,随案卷一并移送审理。六是“强素质”。着力抓好案件管理人员的日常学习,增强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高度重视案件管理人员系统培训,每年都积极组织案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文章来源:大荔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