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开展“小金库”治理明确“四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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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富平县制定出台了《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将治理工作划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并结合阶段特点,提出“四字”要求,确保治理实效。


    复查要“全”。该县要求各镇(管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全面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明确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并向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书面承诺。


    督查要“严”。全面复查结束之后,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等行为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整改要“实”。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县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做到资金资产处理、财务会计管理整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追究“三到位”。


    验收要“细”。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组织问卷调查和座谈了解的方式,对各单位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令补课,对在省、市检查、评估、验收中,因工作不负责任,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进行问责。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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