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潼关坚持在全县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窗口服务单位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制定了具体的评议办法,每年邀请评议代表对上述单位的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办法》规定:对年终评议结果分别排在参评单位前3名的,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排名在两个序列后3名的列为重点整改部门,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
按照评议办法的要求,潼关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对2011年度“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综合评议中,分别排在两个序列后3名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要求其在2012年度的创评活动中,变压力为动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在今年的综合评议中取得好成绩。
文章来源:潼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