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保证权力运行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华阴市通过公示公开制、巡视督查制、纪检监督制三制并举措施,全力打造“阳光工程”。
一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对于全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规范项目的规划、拆迁、建设、采购等主体行为,实行项目立项和审批、规划、用地、执法和收费、拆迁安置、招投标、采购、施工、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十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巡视督查制。该市着力打造“阳光工程”,由一名“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挂帅,组建一个工作专班,负责一个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夯实“阳光工程”工作基础。三是坚持纪检监督制。“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审计、经发、财政等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织监督专班,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情况、每笔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纪检监督。
截至目前,对2010年以来使用政府和国有投资1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建档,完成上报5个项目台账,督促8个项目单位对上级抽查发现的18个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完善,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