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阴市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开展清理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吃“空饷”人员、行政运行经费等四项清查活动,强化机关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借用其他单位人员,对临时机构需要借用人员的,借调单位必须有余编且借用人员数不得超过余编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干部管理部门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借用;二是临时骋用人员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数量的,一律清退;三是对在编不在岗的吃“空饷”,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一律清退;四是结合清理工作,对各级党政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进行重新核定继续执行空编单位公用经费奖励政策,按单位行政编制核定公用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建立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经费供给机制,严禁挪用其他财政项目经费为机关后勤购买社会服务。
该市要求,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为“四清四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顶风作案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