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四定”推进居监会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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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今年临渭区将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定制度、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着力推进居监会创建工作。

出台办法定制度。出台《关于在全区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居监会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明确机构设置,指出居民监督委员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监督机构,由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接受所在街道纪工委的业务指导;制定居监会选举产生的程序规范,明确居监会及其成员的8项工作职责和5项基本工作制度等,为居监会创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明确要求定标准。制定《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软硬件要求》,统一居监会印章、6种工作制度牌、“两表一本一台账”和工作流程图,提出居监会创建工作要求: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经费有保障。选取了前期对居监会工作进行探索创建、基础较好的朝阳社区、红旗社区、印机社区进行试点,积极指导帮助,完善制度设备,使其成为全区创建工作的样板,各街道、各社区可随时组织工作人员到试点社区观摩学习。

设定程序定时限。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创建工作时限:酝酿候选人阶段,10月17日-31日,分为推进提名(17-19日)、公示(20-28日)、确定候选人(29-31日)三步,原则上居监会主任新提名,不得为“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大会选举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大会选举包括通过选举办法、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3个步骤,15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区纪委;硬件建设阶段,11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夯实任务定责任。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和办事处加强统筹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居监会选举工作的指导,街道纪工委抓好居监会成员的教育培训,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居监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区纪委加强监督指导,积极申请经费,解决居监会主任工资及办公设施经费问题。把社区居监会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完成。

截至目前,全区52个社区,其中6个村改社区由村监会平稳过渡为居监会,3个试点社区居监会创建已完成,其余43个社区正在按照程序、时限要求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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