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阴市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规范村干部从政行为,有效遏制了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一是村务决策监委会参审。严格规范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做到“会前沟通出题、村两委讨论确定、群众投票决定、监委会监督查询、结果公示亮底”,达到了村务重大事项议而能决、决而能行、行而有果的目标。二是村务公开监委会点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公益事业建设、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关注的事项等进行细化,公开的内容在村务公开前由监委会点题。三是村务疑问监委会质询。监委会对村级事务不了解或有疑虑的,可向村干部提出,向相关负责人询问,要求其解释、答复,并对答复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四是村务开支监委会联批。实行“村财镇管”,对原始票据实行“四人联签”制度,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监委会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对不合理支出一概不予入账。五是村官勤廉监委会测评。实行监委会评议村干部制度,村“两委”成员年末述职述廉,分别向党员大会、监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和奖金挂钩。截止目前,该市共立案查处村级党员领导干部25人, 3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