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回访教育让“有错”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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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最近工作中有没有困难……”日前,神木市大保当镇纪检监察干部到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某某家中进行走访。徐某某的精神状态与一年前刚受处分时截然不同,变得乐观向上。

2021年因在村集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审批,未批先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徐某某一度精神萎靡不振。在对徐某某进行回访谈话时,大保当镇纪检监察干部从他熟悉的工作谈起,借助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分析犯错根源,劝其放下思想包袱;通过肯定工作态度帮助他重拾信心。之后,徐某某在协助该镇政府推进村里的搬迁事宜时非常积极。

大保当镇纪委开展回访教育,是神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神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实回访教育,实现教育人、挽救人、激励人同步发力,让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切实履责。

回访前,纪检监察干部根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围绕“回访谁”“谁回访”“回访什么”“怎么回访”四大要素,精准制定方案。回访教育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听取其受处分后的思想变化、生活困难等情况,做好思想疏通和政策解释工作,切实让其既感受到执纪监督的力度,又从内心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和关爱,激励担当作为。对受处分后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党员干部,坚持多次回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确保回访成效显著。回访教育后,纪检监察干部将回访情况梳理汇总,及时向被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将《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装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处分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下一步,神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通过谈心式、互动式、实践式的党性教育,使得“跌倒”干部的思想得到深化、作风得到转变、困难得到解决,完成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神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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