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前移审核关口 提升办案质效
打印

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监委紧扣“三化”建设要求,聚焦基层办案中易发的“凑数案”问题,出台《案件监督审核工作办法》,将审核把关前移至案件查办全过程,从源头杜绝为完成任务盲目立案。

该县纪委监委改变过去“先查后审”的惯性模式,在案件正式立案前增设审核关卡,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拟立案的,须先将初核报告及证据材料移送审理室审核;委机关各室拟立案的,由审理室同步介入。审理人员重点审查问题线索是否具有可查性、证据材料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程序手续是否合规,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坚决退回补证,对明显不够立案条件的直接否决,有效避免了“勉强立案”“凑数交差”。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边查边审边补”联动机制,审核人员对案件承办部门在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条规适用等方面随时提供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反馈、即时补证。对于审查调查期间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须经案管室审核后方可实施,确保措施使用合规安全。对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分歧较大的案件,由委主要领导召开执纪审查会议集体研判。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中定性不准、量纪不一问题,实行“镇案县审”提级审核模式。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立案查结的案件,均须将全部材料移送审理室进行最终审核把关后再履行处分程序。审理人员重点把好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条规适用“四道关口”,对量纪畸轻畸重、条规适用错误的及时纠正。审理人员通过片区协作平台主动下沉一线,在证据收集、谈话突破、文书制作等方面手把手指导,帮助基层规范办案程序、统一量纪标准。截至目前,通过“镇案县审”规范审核乡镇案件56件,纠正定性量纪偏差11件次。通过案件监督审核机制纠正案件瑕疵68处,退回补充证据37件次,提前介入指导案件17件,案件办理周期缩短7天以上,有效从源头提升办案质效。(子洲县纪委监委)



下一条:神木:精准监督护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