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根据中省市纪委对县区纪委机构改革的要求,率先对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进行了融合式改革,成立派驻纪检组,强化了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
一、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全覆盖。横山县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在不增加编制总数的前提下,通过内部优化整合,成立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对全县包括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在内的60多个县直部门和300多个企事业 单位实行派驻监督,联系20多个省市驻横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消除了监督盲区,真正实现了监督执纪工作全面覆盖。
二、聚焦“主业”,提高监督效能。通过三转、融合式改革工作,改变了“纪检不纪检、杂事一大滩”的尴尬现状,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职能“泛化”、主责“淡化”、主业“虚化”的问题,实现了从参与过程管理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聚焦,突出了“主业”,集中了力量,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聚合监督力量。新成立五个派驻纪检组,实施归口派驻管理,割断了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对象的经济利益关系、行政隶属关系、工作利害关系,解除了纪检干部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改变了受制于被监督单位的状况,增强了部门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四、“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加强。一方面,派驻监督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直接领导,从根本上打破了“同体监督”的困局,构建了“异体监督”的新模式,体现了“派”的权威,增强了监督的真实性、独立性;另一方面,通过全面落实工作报备、列席会议、征求意见等制度,实行派驻纪检组成员联系单位等措施,充分发挥“驻”的优势,避免了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两张皮”现象,能够保证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常态化。
纪委通过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成立派驻纪检组,对全县部门单位实行归口派驻监督,克服了过去体制条件下的一系列弊端,有效破解了县域层面纪检监察工作的诸多难题。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查初核案件249件,初核了结70件,立案179件,结案163件;党政纪处分173人,涉及科级干部29人,移送司法1件,收缴违纪资金36.64万元。其中派驻纪检组初查初核各类信访件53件,初核了结28件,立案25件,结案18件,党政纪处分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