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后,清涧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本着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的思想,扮演好“四种角色”并注重发挥好“四种角色”的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深学悟透做“明白人”。县纪委监察局于11月11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央最新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动员会。会上,全文学习了《准则》《条例》,并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新《准则》《条例》刚颁布,在清涧县纪检监察局就率先征订了100册,供干部职工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份,促其自觉学习;在系统内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带头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实践;凡会必学,切实让纪检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精髓和实质,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
躬先表率做“示范者”。《准则》《条例》颁布以后,要求纪检干部要对照《准则》里的“八条标准”,认真查改自身差距和不足,严守《条例》中的“六项纪律”,自觉用党章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时刻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不断强化规矩意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与此同时,清涧县不断探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出台完善请销假、工作交办、财务审批、内部督查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并以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开设网上举报邮箱、设置群众意见箱、聘请群众联络员、开通举报电话五项措施强化外部监督,有效杜绝“灯下黑”,多措并举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准则》《条例》的坚定执行者和模范遵守者。
说文解字做“讲解员”。县纪委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深、吃透《准则》《条例》精神内涵,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讲解员。首先对《准则》《条例》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修订原则以及推进执行进行全面解读,要把握宏观;其次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要内容内化于心,要做到准确全面;最后对重点和亮点,尤其是党员干部关注度高的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要有所倚重。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三重解读”,使纪检干部准确理解《准则》《条例》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能当好《准则》《条例》的讲解员;县纪委组织纪委常委带领委局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讲,确保全县党员干部能深刻领会新的《准则》《条例》。
铁面执纪做“维护神”。作为纪检干部,不仅要学好弄懂《准则》《条例》,更要会用《准则》《条例》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三转”要求,以《准则》和《条例》为工作指南和重要遵循,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转变惯性思维和执纪方式,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全面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截止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6件,结案135件,处分159人,对35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追责问责。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9.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