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大胆创新效能建设 破解效能监察工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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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绥德县在效能建设方面,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突出六个到位、发挥六项职能、开展六项效能监察,有力地破解了过去效能监察工作中的难题。三年来全县共督查督办各类事项739件(次),督办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27件(次),办理市、县领导批示件25件(次),移交检察机关处理1件。

 

    绥德县的主要做法:第一、创新“五办合一”新体制,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六到位”。 2008年10月,绥德县将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效能办、纠风办、投资环境110“五办合一”,成立了绥德县综合督查督办办公室,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六到位”:一是工作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在决策和部署工作时,将效能监察工作同步安排部署;二是工作人员到位。在全县范围内选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吃苦的工作人员,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三是工作职责到位。将效能监察融入部门履职和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工作职能得到拓展;四是工作权力到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督查督办一定的组织权、协调权、通报权、批评权、建议权、查处权;五是工作力度到位。县委、县政府对综合督查办提出坚持明查与暗访同步、以暗访为主,坚持查进度与抓落实同步、以抓落实为主,坚持抓督查与提建议同步、以提建议为主,坚持抓督查与查办案件同步、以查办案件为主的“四个同步、四个为主”的工作要求;六是工作经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督查办的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办公场地,配备了办公设备。第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督查督办六项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一是督战职能。围绕全县重要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和督办,在县主流媒体上报道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达到督战目的;二是参谋职能。对了解到的好做法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形成材料,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协调职能。组织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维权职能。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教育职能。发现干部存在作风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六是考核职能。将每一次效能监察和督办结果记录在册,实行台账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第三、突出六项监察督办工作,确保效能监察取得新成效。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三年来,对全县的6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172次(项)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促使7个工程项目提前完工。三是围绕部门履职情况和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截至目前,共对全县召开的大型会议到会情况督查16次,对缺会和未到会的105个(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6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机关作风建设督查25次,对相对后进的2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四是围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三年来,共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察41次。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截至目前,共督办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7件(次),11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六是围绕领导批示批办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督办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上级和县上领导批示批办件25件,办结25件,办结率100%。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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