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创新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长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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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纪检监察系统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制度创新,着重推行廉政建设工程,形成了对各级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权、责、廉、效“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98.6%的行政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据了解,榆林全市现有5395个行政村建起村民监督委员会,占全市5474个行政村的98.6%,普遍做到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制度上墙、有工作记载、有工资保障,实现反腐倡廉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向了新阶段。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2396条,向村“两委会”提出各类建议2156条,有2006条合理化建议被及时采纳;对4851件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调解处理群众上访850件,村级上访同比减少了29%。

  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城乡全面实行挂牌接访“五统一”。全面实行挂牌接访“五统一”,即统一公示接访领导范围、统一公示牌摆放位置及内容、统一点名接访流程、统一建立点名接访台账、统一点名接访的统计报表。全市12县区纪委监察局及231个乡镇(街道办)纪委468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1413名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全部实行挂牌接访。共受理群众点名接访1004人(次),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974件,及时化解了农村许多矛盾和问题。

  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教育和管理,述廉评议工作向部门、事企业单位和乡镇基层站所延伸。2009年,榆林市纪委组织5名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和交通、卫生、农业、水务、科技等5名紧密关乎民生项目建设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述廉。12县区纪委组织214名乡镇书记、乡镇长和部门“一把手”向县区纪委全委会作了述廉,并将述廉评议工作向部门、事企业单位和乡镇基层站所延伸。特别注重抓好访廉、问廉、测廉,保证述廉评议质量。市纪委重新修订完善了测廉办法,改过去述廉大会一次测评定等次,为述廉大会纪委委员测评结果占60%,在县区、部门访廉测评结果占20%,访廉组评价占10%,廉责办对述廉对象落实“五个一”考核占10%。使述廉评议结果综合了各方面情况,更加科学合理。

  加强查办案件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去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39件,实施问廉问责问效493人次。集中开展“反六腐、扫三风”行动,狠抓案件查办和纠风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件案373件,党政纪处分405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小金库”资金497.25万元,有效地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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