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级事务管理,绥德全县661个行政村中已有585个村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覆盖率达到88.5%。去年共受理群众信访99 起,处理各类纠纷86件,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达11.8万元。
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绥德县本着先行试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去年先在四十里铺镇麻地沟村等7个村进行了试点,然后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县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 —4名,均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为了确保监督到位,村民监督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照章运行发挥监督,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同时,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对信任票达不到村民会议人数一半的,将责令其辞职。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