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榆林市专召开培训动员会,对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行了再部署。从即日起,我市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位一体”综合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200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据介绍,今年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实施“553”廉政建设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情况以及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清理“小金库”、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程序主要包括考核预告、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核资料、实地考察、综合评价等环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结果将以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一般按考核综合得分排序。当年反腐倡廉工作有创新,主要做法和成效在全市和系统内得到推广的加分。所属单位因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中、省通报批评的;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而处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进一步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排位在最后一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和通报,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考核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考核内容上,注重将惩防体系考核与责任制考核相融合;二是指标考核形式上,注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是考核对象上,注重点与面的结合;四是结果运用上,注重与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鉴定相结合。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