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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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榆林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强调,2014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省反腐倡廉工作部署。

一是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升级改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党委主体、纪委监督责任,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层层“签字背书”。按照中省部署和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报告工作”、“定期述职”和“约谈汇报”三项措施。严格执行“两个为主”的具体规定,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二是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现象。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严禁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出借、投资担保抵押、自行处置土地房屋。要在常态化督查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是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问题线索。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严格案件监督管理,完善办案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是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着力推行5项新制度,在城镇社区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在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推行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在县区和市直部门推行党风廉政巡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乡镇纪委述廉。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发挥好农经站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管作用,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公开和监督,开展厘权、制权、亮权、督权活动。

五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形成规范从政行为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挖掘富有榆林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改造升级榆林纪检监察网,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工作。开展约谈提醒,建立领导干部廉情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

六是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切实抓好“三转”,认真查找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三转”的地方,改变传统思维和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工作职能泛化和弱化的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分级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善纪检监察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运用好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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