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建立“4455”工作制度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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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坚持做到“四查四对照” :即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检查管理制度、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管理监督工作是否到位。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程序的履行情况。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协议)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账本,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对查找出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依纪依法分类进行处理。
    二是在全市实行自查申报和建立台账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逐项自查建立台账,“治工办”(治理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五个表册。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统计表、监理企业统计表、施工企业统计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统计表。和面向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廉洁自律、文明安全施工提醒表”。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三是建立了五项制度。通过建立“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力度,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1)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即各县区、各部门每半月向市治工办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安排部署情况、学习宣传情况、专题调研情况、分析检查情况、整章建制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平时工作情况等所有开展工作以来的情况。(2)建档制度。市治工办对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建立了工作档案,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两种,每项工作都建立了一个电子文件夹、一个档案盒,随时记录工作动态。(3)公示制度。市治工办对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报送、调研成果、制度建设等情况分别在登记册和墙体上进行公示,每报一次在相应栏目内盖章,按时上报盖红章,未按时上报盖蓝章,未报盖黑章,做到一目了然,方便掌握情况。(4)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中好的做法、措施进行宣传,对落实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的县区、部门进行通报。(5)实行“三卡一书”制度。三卡即《问题提醒卡》、《关键环节督办卡》、《违纪问题确认卡》。一书即《工作反馈书》,主要目的是通过“三卡一书”的强制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效、深入开展。《问题提醒卡》是对群众反映的且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醒单位和当事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当事人在接到《问题提醒卡》后20日内将自查自纠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书面报送治工办。《关键环节督办卡》是对部门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督办。要求接到《关键环节督办卡》后,要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和督办规定时间,及时汇报结果。《违纪问题确认卡》是对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又来不及调查取证,给当事人单位发《违纪问题确认卡》,要求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待后进一步深入调查。《工作反馈书》是对省管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存在问题或工作成绩进行反馈。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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