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四种待遇”提高村干部积极性
打印

    定边县结合实际,全县村干部享受 “四种待遇”,全方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村干部政治待遇。对于符合选拔任乡镇副职条件的的村干部,每年在全县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择优选拔2—3名乡镇副职,不占编制和职数,享受副科级待遇,提职不离村。

 

    二是村干部工资待遇。现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计生副主任、报账员的基础工资为每人每年4800元。奖励工资分四个档次,分别奖励基础工资的50%、35%、20%和不奖励,由各乡镇依据“升级晋档、科学发展”考核情况、年度工作考核和村民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初步考核后申报县委组织部、农工部考核验收。村民小组长每人每年误工补贴为600元。村干部待遇的补助办法,依据县财政状况、人均收入情况,在不低于省市标准的前提下每两年核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村级办公经费待遇。村级办公经费按村内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内的补助8000元,村内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的补助10000元,用于水电费、差旅费、报刊订阅费、村民议事和选举等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村畜牧防疫经费每村每年3000元。

 

    四是困难村干部帮扶待遇。关心帮助困难村干部,对在职期间因公致残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对于年满60岁,连续担任村支书、村主任20年以上表现优秀的离任村干部,每年补助1200元。

 

文章来源:定边县纪委


上一条: 米脂县乡镇换届风清气正
下一条: 靖边县纠风办与物价局联合对公立医院开展专项检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