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围绕 “保数量、提质量、再上新台阶”的目标,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21件(次),总量比上年增长5.8%;初核1282件,同比增长8.3%,立案1098件,同比增长14.5%,结案1093件,同比增长9.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6人,同比增长9.9%,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45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收缴违纪资金400多万元。通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有效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幸福榆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畅通信访渠道拓案源
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建立了畅通便捷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充分发挥网上举报平台作用,严格规范网上办信流程。2011年11月纪检监察机关网上举报平台开通以来,共受理群众网上举报447件,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强化审计结果应用,注重从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市纪委与审计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案件线索研判会议,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对筛选出的案件线索进行严肃查处,严肃改变和纠正过去领导干部离任后 “拍屁股”走人现象。2013年,市审计机关向市纪委移送审计报告216件,移送审计建议8件,市纪委正在按程序核查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立案查处14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引导机制和报送制度。制定了《榆林市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快速处置暂行办法》,编写《网络舆情监督快讯》28期,立案9件,处分12人。对涉及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舆情信息,迅速安排调查,及时作出处理。重点对子洲县何家集镇政府干部加某顶替上班、榆阳区工商局副局长白某公车私用、府谷县防汛办主任郭某工作失职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突出主业”打“老虎”
坚决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重拳出击打“老虎”,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市纪委积极配合省纪委查处了市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某受贿案;与检察机关联合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封某、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实施中收受承包人贿赂案及时立案查处。佳县纪委会同检察机关对佳县交通局副局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张某在工程发包中收受贿赂案进行了查处,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查处县处级干部同比增长112.5%,乡科级干部同比增长5.2%,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自办立案分别为16件和43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5.5%和76.3%,自办案件的力度加大,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突出。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2件,同比增长18.5%;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02件,同比增长22.9%。
以身试法,终究受到法律制裁,不能让受司法判决在党员干部身上打“白条”。去年7月份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核对2011年以来被定罪处刑党员、行政监察对象277人,对其中的268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属外省市管辖党员干部的有关情况上报省纪委。
动真碰硬严落实
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2013年12月27日,一则消息再次引起全市干部和公众极大关注——市纪委第二次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两次通报中包括市人大原副秘书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胡某违规购买超标车、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霍某私设“小金库”、市中心血站站长白某滥发津补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站长违规公款旅游、榆阳区房产管理所所长张某公款购买皮包、靖边县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公款报销个人招待费等在内的24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防止“纵蝇为害”,不能让干部的作风问题寒了老百姓的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全市开展了以“六加强、六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改进作风实施细则,认真查找和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去年市纪委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调研4次,发现各类问题44个,向7个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反馈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05起,党政纪处分67人,市纪委先后对1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抓好纠风打“苍蝇”
及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正因为如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零容忍”。2013年,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15件,处分912人,其中开除党籍70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办案工作的着力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国土资源、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的案件52件,党政纪处分91人。开展了药品“三统一”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三统一”药品配送率达到99.5%,对10个医疗单位进行了督查督办,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6个,党政纪处分9人。对各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问题8件,清退违规收费资金280多万元,党政纪处分5人。集中开展公路“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党政纪处分26人。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围绕食品安全、教育卫生、征地拆迁等问题,制播《点击榆林—政风行风大家谈》栏目8期,12个部门领导和300多名群众代表走进演播厅开展了互动交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个。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全市评出省级标兵单位15个、市级优秀单位120个、县(区)级先进单位240个。
严肃查办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4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进行了责任追究。定边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定边县砖井镇中心小学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对学区校长武某、副校长曹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努力工作,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态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能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