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绥德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严防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
在资金监管方面,该县在原来实行“村级集体财务委托乡镇代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备委托代理的各项手续,规范处理账目,并及时进行财务公开,还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严防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浪费集体资金的行为发生。同时推行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组织各村对所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盘点,逐一核实,全面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建立“三资”台账,委托乡镇核算中心实行信息化管理。研究制定具体的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年检备案制度,每年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进行一次检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