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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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今年以来,吴堡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多管齐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


    一、细化责任、统筹安排


    根据2010年度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年初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2011年案件查办工作重点,将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任务书中,对县、乡纪委案件查办质量和数量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同时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包抓案件制度。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整合力量,集中发力


    为了把案件查办工作落到实处,县纪委将进一步夯实办案协作工作制度,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问题,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处理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协调建立案件查办信息平台,各部门各单位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对一些交叉、疑难、复杂的问题要采取集团作战的方式,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作战。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纪委把教育、医疗、农民负担等领域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作为重点监控和查办的对象。重点对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违规征地拆迁、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征订教辅材料、药品三统一、春耕农具、种子、化肥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事)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除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以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吴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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