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4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被暂缓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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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严把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关”。8月10日,府谷县纪委35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4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被暂缓任用。

本次考试试题从榆林市纪委领导干部任前法规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采取开卷考试,80分以上(包含80分)为及格分数线,试题类型有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六种题型,考试内容包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新出台的党纪法规等内容。

近年来,府谷县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做为干部任用的重要条件,对考试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县委暂缓任用,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切实增强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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