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下大力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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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以来,绥德县采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184件(次),其中市上转来66件(次),委局直收118件(次),转(交)乡镇和单位处理68件,初核116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2件,9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实施警示训诫316人,收缴违纪资金6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4.7万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87个,深受群众的欢迎。

 

    绥德县的主要做法是:1、重心下移,强化基层信访基础。一是建立完备的基层信访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协调职能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起了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协调机制、联系机制和联查联办机制,并加强责任制的落实分解,明确单位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二是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抓好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经常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在基层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度。对群众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首问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答复责任,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予以解答或限时解决;不属于本岗职责的事项,做好转办工作,做到首问必答、问必有果。四是加大信访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教育引导信访者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使他们在实现自身民主权利的过程中,同时注重体现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在醒目的位置公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并公示信访受理范围、接访工作流程、信访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同时要公开作出承诺、公开办理责任、公开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畅通信访渠道。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每一封群众来信,每一起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抓紧解决,不能拖延。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对群众反映的不合理或政策不明确的问题,要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这样使老百姓带着希望而来,能够满意而归。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效果取信于民。3、坚持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超前防范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实现“关口”前移。二是建立健全处理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机制,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与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形成“大信访”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信访问题特别是集体访、异常访、信访老户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对一些重要信访和疑难信访要建立严格的包案责任制,促进信访问题圆满解决。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增强责任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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