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一直是榆阳区纪委监委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任务,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榆阳区纪委监委也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全力为扶贫脱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以季度督考的办法压实乡镇纪委责任。区纪委印发了《乡镇、街道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点评实施办法》,每季度对执纪审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特别是把精准扶贫脱贫领域问题作为季度执纪审查重点,对各乡镇纪委提出指导性任务。同时,将季度考核点评结果作为乡镇“两个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压实乡镇纪委助力扶贫脱贫领域监督责任。
建立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区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包抓乡镇、办事处工作机制,对所包抓乡镇、办事处进行常规督查,并负责对所包抓乡镇进行案件线索排查和案件审查调查督促指导工作。区脱贫指挥部成立7个定期督查组,每组均有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其中3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组长,4名工作人员参与,实行“一月一督查”,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由区纪委审查调查、执纪监督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组全力配合,优先办理,直查快办。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3起,应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在组织安排每轮巡察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专项巡察重要内容,聚焦重点项目、重点岗位,深入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着力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的问题线索。目前,共开展4轮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件,其中,第四轮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件,正在办理移交,前三轮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件,立案6件,党政纪处分6人,其余4件正在办理。
建立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建立全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帮扶责任清单,对所涉及乡镇、街道办300名党员领导干部帮扶633个贫困户,68个部门836名党员领导干部帮扶960户贫困户逐一摸清,统一建立台账,以备各级各部门检查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时精准问责。同时,为避免搞一阵风、多头检查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检查根据问题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按照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追责问责。
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严格执行《榆阳区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执纪、顶格处理。强化与“八办两组”的协作配合,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清单当日移送机制。对省市反馈、群众举报、督查发现、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以及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违规违纪问题,全部实行台账管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工作疏忽、台账资料不规范等轻微违纪问题,区纪委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因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等消极懈怠不作为而导致工作延误的,区纪委坚决从严从重,严肃问责。截至8月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初核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0件,了结11件,立案39件,党政纪处分39人,诫勉6人,约谈提醒56人。所涉案件全部公开通报曝光,起到了强力震慑和警示教育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