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府谷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截止目前,全县229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建立了村级基本存款账户,累计入户资金约14亿元,累计支出资金约11亿元,现账户余额约为3亿元,目前各项资金平稳有序运行。
摸清底数,试点先行。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和60多个重点自然村近5年的财务进行了全面审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并召开村民会议,公布审查结果,公开村内账务,做到了数字明、底子清,为建立基本存款账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试点,积累经验,率先在古城和田家寨两个镇开展试点,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建立制度,健全机制。一是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要求由各镇负责,为各行政村在所在地银行统一开设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存款账户,将村集体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基本存款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资金流量较大、资产较多的村民小组,经乡镇批准,可单独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并对资金入户、收支管理、审查审核、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全面规定。二是县财政局专门配套出台了《府谷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实施意见》,建立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会计集中核算、财务报账和会审联签四项制度。村级基本存款账户制度实行后,各村不再设专职会计,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会计核算工作委托镇农财服务中心代理服务,进行集中核算;村级财务支出统一由报账员整理原始单据、填制报账单,经村组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签,然后报农财服务中心主管会计初审、主任复审后方可支出。三是实行村级财务定期审查制度,要求由各镇纪委、农财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审查组,每年对村级财务情况逐项审查审核,确保村级公共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各村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临时发生的重大财务收支情况要即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放心满意。
严格问责,强力推进。一是对村组资金入户工作监管不力、资金入户不及时的现象,严肃追究所在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二是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应入户而未入、以个人账户存储集体资金或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以及村级财务不按规定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行为,严肃追究村组领导、报账员的主要责任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三是对在建立基本存款账户前搞突击,大额开支集体资金或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突击分配集体资金,引发群众上访的,严肃追究乡镇和村组领导的责任;四是对推行制度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或引起一定后果的,严肃追究镇村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所涉镇村实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府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