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五项措施盯紧“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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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清涧县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多措并举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将“关键少数”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盯紧看牢”。

“知责明责”促进“主动担责”。紧盯政治建设这一首要任务,建立县级四大班子和法、检两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对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县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9个方面35项责任、县委书记11项责任。明确党委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强化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党委书记要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将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延伸至乡镇部门、农村社区,确保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到基层、量化到基层、覆盖到基层。

“第一种形态”压实“第一责任”。为了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年初出台了《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规定党员干部出现维护党章不够有力、遵守党纪不够严格,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等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的“十种情形”和处置方式,将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担子压在肩膀上。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388人次。

“履责纪实”推动“务实尽责”。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按季度填写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共发放《纪实手册》482本,全县121名“一把手”和361名副职认真填写手册,做到日常工作留有痕迹,落实责任有据可查。县纪委坚持一季度一检查,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领导干部予以约谈,截至目前,共约谈部门“一把手”6人。

“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出台了《关于全县党政一把手带头严肃会风会纪和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县召开所有会议,一把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需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县纪委、组织部报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县纪委。目前,15名干部因违反会风会纪被约谈,4名“一把手”未向县纪委报备请销假被约谈。

“精准问责”推动“履职尽责”。抓住“问责”这个关键,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以来,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5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28人。为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即时动态监督,该县配套出台了《清涧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109个单位1365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该廉政档案集合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廉政意见回复等12个方面,突出将领导干部“负面清单”汇总归档,综合运用,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提醒机制,突出做好“减法”,为落实“三项机制”,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主体责任考核、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等工作提供必要依据。(清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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