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措施,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抓手,严厉惩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效能提升,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监督问责。在全县启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主动承担起督查、问责、追责职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绥德县优化营商环境问责办法》,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治措施、建立调度督查机制,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明确要求和责任,切实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整治营商环境。
加大惩处力度。充分运用督查这把“利剑”,以找准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为原则,紧紧围绕《实施方案》重点整治的十五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常规督查组,巡回开展督查工作,专抓干部纪律作风督查,并实行周报制度。在督查中,发现一般性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发现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违纪问题线索,按要求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2017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案件102件,处分117人;2018年1至12月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案件47件,处分51人。
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绥德县《关于针对企业办事难整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把中办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部署督查整改工作。依托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八办四组”领导机制,在各牵头部门指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开展整改工作。经过部门自查、走访企业、上级反馈等多渠道共征集问题线索141条,整改完成104条,正在整改的12条,计划整改的问题25条。(绥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