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嘉宾: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监管处 副处长 张国范(中)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监管处 李斌(右)
《秦风热线》主持人丁芝茜(左)
近年来,网络订餐受到越来愈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外卖虽然方便,但食品安全能否让人放心?为加强网络订餐监管,《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者责任。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包括五章二十四条,要求在陕西省范围内从事网络订餐活动以及提供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服务,都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要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为我省网络订餐领域执法提供了相关依据。 主要亮点是建立了监管部门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畅通了网络订餐执法渠道,提高了执法效率。

《办法》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规定了哪些主要义务?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义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公示相关信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有条件的还应公布厨房照片或者实时视频。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明确网络订餐配送送餐要求。送餐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送餐容器上应标示食品制作烹饪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冷食类、生食类和冷加工糕点等需要冷藏保存以保障安全的食品。
*如果出现问题,监管部门将通知第三方平台对其进行退网,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03外卖网和自建网站须备案新出台的《办法》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食药监督部门备案,其中第三方平台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在省食药监部门备案;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的交易网站在所在地县级以上食药监督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将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开。04自建网站应公示执照等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网络订餐送餐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送餐容器上应标示食品制作烹饪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冷食类、生食类和冷加工糕点等需要冷藏保存以保障安全的食品。05外卖网应到餐馆实地核查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档案,对申请加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实名记录相关信息,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核准名称、地址、经营项目、食品安全制度、联系方式等关键项目进行核实,明确告知其应承诺的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第三方平台出现推卸责任时,消费者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06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公示信息不完整,有的只公示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公示信息不清晰,百度糯米软件上公示的餐饮单位资质只有缩略图,无法放大;三是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四是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资质,甚至未进行现场审核就签订协议。07网络订餐遇到问题,如何投诉?向第三方平台直接投诉或拨打12331举报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