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效能,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整合监督力量、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强化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
统筹监督力量,实现联动监督叠加效应。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监督治理新模式,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分片协作交叉监督等制度机制,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村监会和党风廉政监督员“4+1”网格化监督体系,实现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以有限的监督力量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发挥镇村两级监督力量近距离监督优势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情报员、宣传员、信息员”作用,实行一月一小结、一季一研判等制度,推动基层监督在网格中优化,群众反映诉求在网格中解决。
改进监督方式,推动延伸监督到边到底。持续完善“信、访、网、电”受理体系,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和重复举报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发函督办、派员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推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把镇(街道)作为巡察、审计监督重点,灵活运用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等模式,有效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扎实推进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做好重点村党组织提级巡察,促进基层监督健康有序发展。紧盯群众关切的热难点问题,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跟进监督什么,重点围绕村级重要事项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以及低保社保、危房改造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采取“四不两直”沉到一线,精准监督、靶向监督,严防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生。
提升监督能力,确保监督实效群众满意。发挥乡镇纪委在基层监督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村级监督工作的指导督导,支持村监会行使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村监会职责权限、完善履职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定期分析排查和汇总上报群众诉求以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破解村监会成员“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明确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聘任条件,把那些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敢于斗争的干部群众充实到监督员队伍,并通过分级培训、全员培训、组织参与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着力增强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效果,真正让党员干部和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作者系淳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