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鹏:四个“坚持”学用贯通执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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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力量源泉。

坚持学深悟透,学出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的高度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必修课,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通过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率先学、干部集中学、领导辅导学、夜校专题学等多种形式,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自觉把《条例》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要求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对标对表,强化监督检查,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过硬干部作风。贯通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8项具体任务,督促县委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突出“关键少数”,通过定期报告报备、纪律检查建议、提醒函、廉政档案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坚持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月一部署、一月一检查,按照拟定、审批、实施、反馈、整改和评估的运行流程一体推进项目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三原落地落实。坚持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和干部作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纠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持之以恒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激励保障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坚持严的主基调,规范审查调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一以贯之落实好审查调查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纪法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机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力推动监督、处置、治理有机融合。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今年我们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问题线索、案件审理3个研判工作规范,提高案件线索研判、处置、核查的精准度,着力提升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果,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年度清零。

坚持自我革命,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我们将2022年确定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提升年”,以“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法治思维、严格工作规范、锤炼正规队伍”为目标,着力加强干部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升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同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本领。坚持把《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我们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创新实施了工作运行规范化评审制度、AB角工作制度。坚持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立了镇案县协审和基层纪委书记例会、述职、请示报备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作者系三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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