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提出建设廉洁政治。这就为我们围绕环保系统工作大局,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对环境保护、反腐倡廉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思路、坚定信心,全面履行派驻机构职责,为落实环保系统各项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结合环保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特点,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教育实际效果。一是强化廉政法规教育,增强教育的系统性。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季度报告、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等,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观念。二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广泛性。认真落实廉政文化“六进”要求,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拓展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三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腐败典型案例,用鲜活事实教育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事业、敬畏法纪,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增强教育的规范性。健全党委中心组廉政学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等制度,切实提高廉政教育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以保障群众有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安全的食品和优美的环境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各项环保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加强对污染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政策减排措施落实。二是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科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三是加强对环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重点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四是加强对环保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项目顺利实施。
三、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紧密结合环保系统实际,以人、财、物管理岗位领导和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人员为重点,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和环保“八项权力”运行关键部位,采取定期自查、专项检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落实“六查六看”要求:一查权力事项清单,看清权确权是否到位;二查职责定位设置,看风险排查是否准确;三查廉政风险评估,看等级确定是否合理;四查权力流程,看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五查制度建设情况,看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六查监管职责分工,看防控责任是否明确。实行分类防控、分级监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挂钩,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四、推进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环保工作全过程,着力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梳理规范制度。根据工作和管理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该废除的废除、该清理的清理、该完善的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对实际工作的制度缺失,认真研究制定新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体系。三是审定公开制度。对修订完善、新建制度,依照职责权限严格审核把关,采取上网公布、整理印发等途径公开,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便于监督、有效管用。四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用制度规范权力、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实效性。
五、着力查办案件,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针对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严峻形势,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同时,切实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加强信访举报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畅通网络举报和咨询渠道。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环境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等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案件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