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新论断 保持新常态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意义重大,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就是要领会科学内涵,掌握精神实质,踩着不变步伐,保持正风反腐新常态。

一、内化于心,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科学内涵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这些重要论述,首先要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习总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观察历史和现实得出的一个科学论断。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系统把握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取得伟大成效,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充分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党建设好。他还强调,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些精辟论述是顺应时代潮流,根据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强烈的要求,做出的高度概括,体现了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历史担当和深谋远虑,具有时代意义和崇高的理论价值。三是充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论述,从时间上看,从十八大2012年11月15日至2015年1月13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文章、批示。从节点上看,主要在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上及一些重要活动上作的许多重要论述。从内容上看,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政治纪律、监督责任、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巡视工作、决心立场、依法反腐和理想信念及体制机制改革等。论述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相得益彰,是内在统一的整体,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哲学光辉,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

二、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要求

一个行动胜过十打纲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论述,不仅要领会,更重要的是转化为自觉行动。一是要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正可谓“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任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严厉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良好的品行操守、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以整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在群众中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二是历练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律己品格。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随着反腐败逐渐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围堵”渐趋明显。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只有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才能使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三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忠诚、干净、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要求。忠诚就是以绝对忠诚践行坚定信念。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干净就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小节上“零侥幸”,在反腐上“零容忍”,在违纪上“零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担当就是以勇于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反对腐败,惩处腐败分子,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如果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要站在党和国家、人民的高度,勇于担当,以身许党许国。只有这样,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保证、做出更大贡献!

三、固化于制,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

“万古纲常担上肩”。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也逐渐显现。一是体制职能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要求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这些论述表明落实好“两个责任”,就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个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消弱,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正在成为一个新常态。二是正风反腐以“零容忍”为高压态势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成效,在坚持中见常态。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使那些想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三是依法反腐以提高法治水平为基本要求的新常态。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反腐败重拳强化了“不敢腐”的社会氛围、政治生态,四中全会《决定》则进一步夯实了“不能腐”的法治基石、制度基础。首先,要坚持以程序正义为指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办案规程,落实执法责任,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其次,要坚持以实体公正为主导。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取得最佳办案效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用事实和证据说话。再次,要以权力规制为关键。通过查办案件,找准引发案件的体制机制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最后,要以学法用法为己任。纪检监察干部应着眼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自觉守法用法,深入研读党内法规,带头学习国家法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把依法反腐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上一条:张纪平: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法纪当好标杆
下一条:史朋宣: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