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辉茂:推行“三项机制” 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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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每前进一步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都要突破利益藩篱,引起权力格局的调整,都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拦,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发展放缓,我国部分地区经济出现下行的特殊时期,质疑改革的声音不绝于耳,消极应付改革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强调“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

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方针已经确定,但推动改革的主动性不足,缺少勇于落实改革、促进改革的中坚力量,使得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和改革理念不能及时全面转化成实际行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了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深化改革的积极性,陕西省委于2016年6月13日正式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个文件。通过建立和实施三项机制,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进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

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作为肩负执纪监督问责重要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更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省委“三项机制”的深刻内涵,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挺纪在前;坚持从严治党,推行容错纠错;坚持彰先策后,鼓励激励与能上能下相结合;坚持方向引导,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助力。

一是要坚持抓早抓小,践行挺纪在前

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庇细瑕。推进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风险大、困难多,干部难免会走弯路、犯错误。对于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多看主流少看支流、多看成绩少看问题,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用合理的容错机制和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干部甩开膀子、担当重任。

宽容不等于纵容、鼓励也不是放纵。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违纪演变成违法。“抓早”体现在“严管厚爱”,教育提醒、严格管理、全面监督;“抓小”体现在“防微杜渐”,从小事小节抓起,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其警醒。把警示提醒等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法,把谈话函询等作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措施,对因改革失误或工作矛盾引发的信访举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仔细甄别、妥善处置,体现好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的改革方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二要坚持从严治党,推行纠错容错

当前改革缓慢,有的硬骨头难以突破,与一些领导干部循规蹈矩,担心一突破就碰触纪律和法规红线有很大关系。有的明知旧思路老办法已不合时宜却不敢探索,担心没有规定可以这样做,如做了就有可能“枪打出头鸟”;有的面对新问题和新领域裹足不前,担心一起步就被未知的风险吹走“乌纱帽”,消极等待。同时改革创新已进入深水区,难度更大风险更多,面对急流险滩难免心中生畏。有的干部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制度不敢突破,对尚无明确规定的领域不敢探索,觉得改革创新的风险难以掌控;面对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治理等工作突发性问题较多,管理难度大,责任追究力度也大,担心干了事出事后被追责。这种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的现象,不利于改革深化和工作的推进。

有能力却不守规矩的容易出事,没能力只守规矩的容易误事,有能力又能守规矩的才能成事。因此,要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以容误、试错机制打消思想顾虑,激发改革动力。

在从严治党中推行容错纠错,就是要打消党员干部的顾虑,放开手脚大胆摸着石头过河,只要不是借改革幌子以权谋私,就不用怕被问责甚至丢官。只有为大胆改革干事的干部撑腰壮胆,为受打击报复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不让改革者流汗流血又流泪,才能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轻装上阵,旗帜鲜明地营造出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确保把中央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三要坚持彰先策后,鼓励激励与能上能下相结合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任和“夺印削权”、“断腕割肉”般的利益调整,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观望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深化改革的勇气,得过且过、消极懈怠,不能乱作为就坚持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问题积少成多,矛盾升级。

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就要抓好贯彻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工作,把考核研判结果和责任认定结果作为选拔调整干部的依据,做到彰先策后,有效保护改革干事者的积极性。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和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估制度,着力构建组织考核、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科学研判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确定干部的升迁去留。

通过实施鼓励激励、正面引导,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通过实施能上能下、优胜劣汰,让‘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适合追赶超越新要求、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下来,进一步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把不作为、乱作为与因客观条件导致的问题区分开来,把能力素质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与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区分开来,支持干部敢于担当,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四要坚持方向引导,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

在处理违纪问题上,要注重执纪执法的方向引导作用,着眼全局,自觉运用“三个有利”的标准,研判和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活动中的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问题,把握改革担当、先行先试导致失误与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导致损失的界限。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注重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准确把握问题的责任定性,对改革和探索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包容。

在具体纪律审查工作中,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努力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识到查处腐败分子是成绩,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撑腰壮胆也是成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更大的成绩。通过依法问责、科学问责,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遏制违纪者、惩治违法者、打击诬告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内外环境。(作者是兴平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鲁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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