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必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
一、 抓早抓小的重点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的失控和对权力监督的弱化,要编牢“权力的笼子”,笼子就是制度,制度就是规则。编好“制度笼子”之后,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抓好“引权入笼”。
一是抓好教育“引权入笼”。要有“治病救人”的仁者之心,通过强化宣教,让“不想腐”的思想深入人心。要以案说法,建立警示教育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让“不敢腐”的认识形成氛围。通过齐抓共管,多措并举,限制权力腐败,做到引权入笼。要积极运用现代媒体,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纪律要求宣传下去,落实到每一位党员,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党员做到熟记法规、知晓纪律,使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织密制度“逼权进笼”。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一线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制度“笼子”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补,防止“牛栏关猫”现象出现,协助党委建牢编密“制度笼子”。要着力抓好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公务接待“廉政灶”等一系列制度的深化,强化实施效果。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权力监督制约,加快制度的跟进和创新,缩短制度的制定时间,提升制度的跟进速度,大幅减少腐败问题存量,有效控制腐败问题增量。
三是强化监督“严防破笼”。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督实效,对权力的监控进行现代化、科技化提升,实现对权力运行的量化考核和监督。例如,运用GPS定位和电子监测系统对公务用车进行监督管理,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能腐”的机制。要建立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机制,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实现对权力的减分制控,着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协作,既集中又民主的决策议事制度。加大对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和“三述一评”制度,着力实施大部门、大系统人财物管理等共性岗位跨部门交流。坚持《廉政风险预警实施办法》和《红黄蓝三色预警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监督预警。
二、抓早抓小的手段在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必然高于一般群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由“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质是突出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 就要坚持更严执纪。
一是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理念。领导干部违法必先始于违纪,看似不起眼的“小节”失守,就埋下了从违纪滑向违法的伏笔。纪委如果只想着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不去抓早抓小,就偏离了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能的原教旨、偏离了正确的执纪政绩观。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二是明确执纪重点,转变执纪方式。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要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方法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通过常扯袖子,小错提醒,告诫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
三是围绕“六大纪律”,明确审查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把“六大纪律”作为纪委纪律审查的标准,贯穿到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各环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则咎、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切实把纪律的标准立起来、监督紧起来、处理严起来,真正形成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纪条规的良好局面。
三、抓早抓小的责任落实在于履职担当
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围绕重点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盯住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肃查纠,防止反弹。紧盯重点对象的顶风违纪行为,运用好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该教育谈话的教育谈话,该问责处理的问责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二是深化纪律审查工作,切实把纪律执行到位。始终抓住执纪监督问责这一基本职责,对于权力腐败现象坚持露头就打、违纪必究,让腐败付出代价,确保执纪的严肃性,发挥问责的治本作用。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履职不力,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基层纪检力量,夯实“抓早抓小”基础。推行基层纪检干部轮岗培训制度,重点推行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请进派出等制度,重点解决能力不足、业务不精等突出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现基层纪检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管理,制定派驻纪检组监督考核检查办法,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意识、履职意识。建立派驻纪检组组长轮岗交流制度,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防范监督弱化现象发生。提升大系统、大部门下属基层单位纪检组履职能力,开展镇、街道纪(工)委向社区派驻纪检组工作。建立县、部门、镇、基层二级单位、村组、社区同防同体的纪检监督网络,改变基层监督力量缺失、缺位的状况,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底,使“抓早抓小”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作者系户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