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剑平: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三转”要求 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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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和做好县区纪委监察局内部机构调整及职能重新定位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全区反腐倡廉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破解纪检难题之策,持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转”要求,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为打造六区建设升级版,开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现状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牢记使命、聚焦主业,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厘清职责,“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严格落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大项42个小项,同时明确了区级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协作配合单位。落实了区和镇街、部门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完善了机制,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实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缺位、不诿责。建立了《陈仓区廉情研判报告制度》、《陈仓区关于在区级部门设置纪检联合组切实加强派驻纪检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通过完善机制保证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协助区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区纪委全面扎实履行纪委的执纪监督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分解明确了2014年度纪检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了惩治腐败、作风建设和纪律执行等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研究。给区级领导和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配发了“五个一”记实手册。按照“三审”的要求,先后对61个镇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371名领导干部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进行了审核,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了“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要求,对31个派驻区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了对部门纪检组统一管理,归口成立纪检联合组,整合工作力量,为聚焦主业打下基础。

二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铁面执纪纠正“四风”。建立了“区级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的四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成立5个检查组,对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定期不定期交叉检查,用制度保障了各项规定的落实。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配合,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时间节点,重点就各单位廉洁过节、三公消费、勤俭节约及节假日值班等情况进行了密集暗访检查,做到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先后组织对区域内各大酒店、超市进行了3次暗访,在虢镇高速入口进行了3次暗拍,对辖区景点进行了3次突击检查。按照市纪委关于纪律作风县区之间交叉检查的安排,与凤翔县相互就镇和部门纪律作风进行了2次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拉网式明察暗访15次,下发通报5期,问责干部29人。通过持续正风肃纪,促进了全区各级干部作风快速好转,素质不断提升。

三是突出主业,惩治力度不断加大。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始终把办案工作置于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量,找准办案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的着力点,认真履行惩治腐败责任。遵循 “重点抓自办、着力抓基层、协调抓大案、以案促治本”的思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通过内部人事调整,目前区纪委监察局9个内设室中直接参与办案的已达7个,直接参与办案的领导和干部达23名,分别占委局机关总室数的78%和总干部数的76%。加大对基层纪检组织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切实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创新案件查办机制,制订了《重要案件线索台账管理办法》和《案件线索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了《案件查办工作“两介入一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提前介入案件线索初核和调查过程,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前审核,确保了依纪依法办案。制定出台办信审查制度,对基层信访件在调查结束后由区纪委统一进行审查,确保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中国纪检监察报对“两介入一保障”制度进行了宣传报道;市纪委在全市范围推广了我区提出的办信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以案说纪活动,在县功镇、周原镇等单位召开了案件治本工大会。目前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69件,接待来访群众198人次,初核违纪线索57条,转立案27件,处分党员干部32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案7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四是强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不断规范。不断丰富制度内容、拓展适用范围、完善配套细则,精心打造富有陈仓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在全面落实省市推行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廉政灶”、点名接访、便民服务等21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进行工作创新。围绕问责、保廉、促勤、提效主线,组织开展了“廉勤兼优推进年”活动,通过教育和问责两种手段,促工作作风转变,促工作效能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已问责干部2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围绕干部监督推行了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廉洁自律承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风险防控、经济责任审计、表彰奖励、警示训诫及违法违纪惩戒等情况。建立廉政档案为组织了解干部廉政情况,为推荐提拔任用基层干部,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围绕财务管理推行了中小学财务监管和“三审三签”制度。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校财局管工作,实现了对中小学校财务收支“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在镇街和区级部门推行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行政主要领导共同审签的“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在村和社区推行“三审两签一盖章”制度。围绕改进作风推行了公务自行车和干部外出公示制度。给7个川塬镇街和8个版块式社区统一采购下发公务自行车213辆,要求基层干部下村进户开展工作全部骑自行车;出台《干部外出去向公示制度》,各单位按要求建起外出去向公示栏,基本杜绝了干部随意脱岗现象。围绕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推行了廉情研判报告制度。要求镇街和部门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对本单位本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情信息进行综合研判。

五是全面落实三转,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不断强化。通过调整内设机构,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突出主责,把力量向主业聚集。将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和执法监察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成立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将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10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6个,避免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越位、错位、缺位。重新修订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和《宝鸡市陈仓区政风行风评议工制度》,将常规性检查转向专案式检查,积极推行个案调查、专题检查和专项治理三种方式,检查中做到了发现即查,既对人又对事,直面问题,解剖麻雀,以监督检查方式的改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以来,大力推行百姓问政制度,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目前已录制播出《百姓问政》电视节目7期。严格落实“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要求,对派驻区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规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个不准”和省纪委“六个严格”,全部进行了书面承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谈心、走访联系点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整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与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盼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特别是部分单位“一把手”,借口工作忙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缺乏主动性,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党的一些重大思想、理论和观点学习研究不深、领会把握不透,在从理论学习成果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学习成果转化到具体工作中的成效不明显。

二是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督导检查少,有时紧时松现象,上级检查或要求严时抓的全、抓得紧、查的细,上级不强调时有松懈现象。

三是监督力度不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好人主义”倾向,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作风建设上,对干部在工作纪律、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等方面问题抓得紧、查的严,但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方面查处力度不强,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未真正将懒政作为腐败行为进行查处,用纪律手段进行问责促进干部勤政方面做的较少。对有些“懒政”问题,虽说查得清,但问责起来,还是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威慑力。

三、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效地推进了全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升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意识。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继续狠刹“四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和“八个严肃、三十个不准”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狠抓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是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要围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探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巩固提升省市区各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效果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完善和充实制度内容,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拓展制度实施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办案力量,加大办信办案工作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坚持依法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坚决查处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

五是维护群众利益,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和其他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及“三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土地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六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坚持以改革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完善工作措施,强化“三转”,突出主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制度保障,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破解工作难题,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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