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严格执纪问责,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转职能聚焦主业,不断强化执纪监督。严格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必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改进作风抓起,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在坚决纠正“四风”的过程中体现纪律的严肃性。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下茬立势整治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开展各类明察暗访、突击检查18次,查纠作风方面问题11个,印发检查通报5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3次,发现问题3起,警示训诫5人。
二、转方式严格问责,不断强化纪律审查。“破法”始于“破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进一步转变方式,攥紧拳头,集中力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下大气力治病树、挖烂树。一是推行联合履职制。抽调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五个联合履职小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实现了跨系统履职、跨行业监督、跨部门办案。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要求办案人员对所查办的每一起案件“签字背书”,做到对所查案件终身负责,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担当意识。三是实行保密承诺制。每个案件线索核查前,要求办案人员和委局督办人员填写保密承诺书,杜绝泄密、办人情案、金钱案、冤假错案等现象的发生。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83件,初核83件,了结44件,立案35件,结案33件,党政纪处分40人,警示训诫132人次。
三、转作风提升素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首先必须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优秀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外出学习培训,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提升执纪监督水平。同时,采取上挂下派的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实践锻炼,先后分批选派35人(次)参与市纪委办案,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业务能力;分6批抽调县级部门30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县纪委监察局挂职锻炼3个月,全程参与县纪委案件查办、监督执纪等各项工作,有力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