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三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两个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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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鲜明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设廉洁政治,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动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

一、坚持执纪为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领导人民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发展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为民理念,恪守为民之责。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真正把对群众负责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中央惠民政策和行业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观念。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积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敢于和善于保护干部,努力成为广大干部的主心骨,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既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注意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查办的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设

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权,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曾强调,要坚持把反腐败斗争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依靠群众,加强监督;党的内部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克服党员出现堕落腐化的危险。江泽民同志曾提出,要健全人民群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从根本上治理腐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就必须下最大力气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据有关资料显示,许多国家的廉政公署有90%以上反腐败犯罪案件都是通过民众监督查办的,我国执法部门对犯罪腐败案件的破案动力和来源,大部分是来源于群众的检举揭发。

党的发展和自身建设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是党的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反腐败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对腐败分子设置的最大和最有效的监督网。

(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想参与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求真务实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氛围。浓厚的社会氛围是群众自觉参与反腐倡廉的“助推器”。通过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关注程度,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2、严格执纪办案,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信心。通过电视、网络、书刊等形式,及时将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群众和全社会通报,对一些群众关心的重要案件,要进行跟踪报道,让群众来点评,看群众是否满意。让群众从打击腐败的坚决行动上,坚定对党的信赖,坚定通过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取得胜利的信念。

3、建立激励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动力。采取群众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建立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和奖励基金,对反腐败信访举报有功者进行重奖,对反腐败有特别贡献的群众,授予一定的荣誉或称号,享受一定的政策和物质待遇。

(二)提升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能力和素质,使群众会参与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都很强,对群众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

1、提升政治素质。讲政治是新形势下对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出的新要求。要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为群众宣传党的反腐败主张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群众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善于用政治的眼光去发现、认识和揭发各种腐败现象。

2、提升民主素质。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群众的民主认知能力,了解掌握民主政治参与程序和方法。要依据宪法和法律对群众政治权利规定,对群众民主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予以规范,促进民主参与经常化和规范化。

3、提升法律素质。法律法规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手段和基本遵循,必须下大力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

(三)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使群众能参与反腐倡廉的过程,就是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要从建立完善我们自身的工作机制入手,搭建平台,畅通渠道,让群众能广泛参与其中。

1、事务公开要合理。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明确党务、政务、村务等方面的公开内容,在不涉及秘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多的向群众公开规定的内容;科学划定公开的范围、时间和地点,既要保证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出现公开中的“大民主”;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法,采取公示栏、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重要事项、办理结果等向群众公开。

2、信访举报要合作。信访举报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各级信访部门、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在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领导接待日的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通报,切实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要建立完善巡回下访接访制度,经常到基层了解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采集反腐倡廉信息;要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群众电话有人接听、来信有人办理、来访有人接待、诉求有人解决。

3、工作协调要合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协调作用,确保查处工作协调一致。纪检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要合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分工,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协调要合拍,加强上级与下级、机关与基层之间的沟通,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信息反馈及时;组织决策与人民群众意愿要合拍,在研究决策时,要公开听证、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监督保护要合法。要建立保护机制,降低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风险和损失,保障群众参与的安全性。探索建立反腐败信访举报经济补偿制度,对举报群众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提供经济保障,对因参与反腐败斗争而遭报复、迫害者实进行经济补偿。建立跟踪调查保护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有期限的跟踪保护,使其正当权益免受侵害。细化有关信访举报的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信访举报中泄密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办法,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防止泄密和变相泄密。

5、工作平台要合情。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需要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适当的平台。要加强和延伸信访接待点站建设;拓展廉政文化活动受众群体;扩大民情恳谈会、意见征询会、民主评议会、听证会等会议频率和范围,创新会议召开形式,注重会议效果。同时,兑现群众的民主监督评判权

三、依靠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当前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牢固树立制度反腐理念,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用制度破解工作难题,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大力推进理念和思路创新。理念思路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和起点。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导创新,自觉坚持和发展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过程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确保反腐倡廉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要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及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赋予惩防体系以新的时代内容。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理念。一要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创新工作成效的落脚点。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做到既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第三,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创新。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丰富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宝库;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二)大力推进方式和方法创新。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创新成果。二要善于运用办案成果,将规律性的认识提升为创新成果。三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用最新技术增强创新效果。四要注重手段创新,把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作为创新切入点。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经济的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的手段,综合运用市场和公开的手段,将其有机融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推进。

(三)大力推进内容和载体创新。内容和载体创新是工作创新的重要体现。一要善于创造。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潜能,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能力。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创造出有效管用的举措来破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难题。二要善于总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发掘基层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并将之系统化、条理化,作出理论概括,形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

(四)大力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创新。一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创新。要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新办法。二要推进监督制度创新。要着眼于干部人事、司法、行政审批、执法、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权力,着眼于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权力,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公开运行和程序制约等手段,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漏洞。三要推进预防制度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要推进惩治制度创新。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决策协调机制、责任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办案人员管理机制。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五要推进评估和保障机制创新。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在新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依靠机制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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